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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西畴县动物致害案
作者:张仕龙 律师  时间:2011年01月17日

西畴县动物致害案
今年5月某天,圆合圆律师事务的办公室电话骤然响起,值班律师接过电话,对方当事人自称甘某,并慌张的将事发经过向律师叙说出来:
原来早在一个星期前,村子里有个老奶奶中午卧床在家时,莫名其妙的就被一只疯狗给咬了鼻子,老奶奶当事就被送往县医院抢救。晚上六点钟时,老奶奶的家人却把甘某家的狗赶到甘某家,并且认定是甘某家的狗咬了老奶奶,要让甘某家承担因狗咬伤老奶奶的一切责任。因为这只狗到他家里去添老奶奶被狗咬伤掉在地上的血。
本案解决难点:1、当时没有人在现场看到情况,看到现场的人因对方人多势大,也不敢站出来作证;2、没有及时报案,现场已经早被破坏,无法还原事发现场;3、对方当事人在老奶奶出院后,因其人多势众,将老奶奶抬到甘某家,要让甘某家照顾老奶奶一辈子。
律师接受委托后,将该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汇报,让其协助处理。同时与该村村民委联系,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协调。通过协调后,承办律师向对方当事人指出:1、将病人抬到甘某家是违法的,这种方法伤害了甘某感情;2、该案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咬伤老奶奶就是甘某家的狗咬的;3、在事实和鉴定还没有出来之前,谁都不能做出结论性意见;4、退一步讲,就是甘某家的狗咬的,这种方法也是不可行的。在律师的周旋下,对方当事人将老奶奶抬回了家。
老奶奶被抬走后,律师又与村干部及民警对案件事实进行走访调查,事实基本清楚:经查:该村最近有一只疯狗一直在寨子内游荡,是咬老奶奶的狗的可能性非常大。事发当时老奶奶被狗咬伤后送去医院时,甘某家的狗一直和甘某父亲坐在自家门口,而有村民在事发时看到一只大花狗从老奶奶家跑出。一直到晚上六点钟,甘某家的狗才到老奶奶家门口添掉在地上的血,于是老奶奶的儿子就怀疑是甘某家狗咬伤,就认定是该狗所咬,欲让甘某家承担一切责任。经律师查明,当地村民所养的狗都是放养。律师在了解上述情况后,向对方当事人作了专门的说明。最后律师指出:如果你们非要认定是甘某家的狗咬,可以告法院,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权益,但采用这种方法是法律不允许的。并且甘某也说只要将那老奶奶的伤口的血与其家狗作DNA鉴定,如果相吻合,愿意承担鉴定费和老奶奶的一损失。经过村民委、民警和律师的耐心说服,对方当事人最终放弃了对甘某的诉讼请求。
圆合圆观点:1、农村养狗是传统,但为减少因动物致伤所造成的风险,应注意控制和管理动物,最好是拴着养,不要放着养;2、发生动物致害案件时要及时报警,及时将致害动物控制,这样有利于取证;3、农村发生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权,可以在村干部、政府等行政部门的参与下,平等协商。不能用以前家族势力等野蛮方法来处理问题。


律师资料

张仕龙律师
电话:15987693592,QQ:4091473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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